謝湘蓁
/成為一片能承接生命的原野/
文:謝湘蓁諮商心理師、藝術治療師
過去半年,我接受了幾次生態心理學取向的諮商督導。
在與我的督導交流討論的過程中,我意識到:
從「生態心理學(Ecopsychology)」的角度重新觀看心理治療,不只是增加一種新的理論視角,更是對「治療者自我定位」的重新檢視。
心理治療通常被理解為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工作。
然而,生態心理學提醒我們,人類的心理從來不是孤立存在的。人的情緒、身體、記憶與關係,都發生在一個更大的生命系統──「自然」之中。
心理治療關係其實也可以被理解為一個生態場域(ecological field)。在這個場域裡,個案的生命經驗、治療者的內在狀態、文化背景以及自然環境,都在同一個系統中彼此影響。
#生態心理學:重新理解心理與自然的關係
生態心理學,是一個結合心理學與生態哲學的跨領域學門。
它的核心假設是:人類的心理健康與自然生態的健康是相互連結關聯的。
當人類與自然環境產生長期的斷裂,這種「失落」不僅影響生態系統,也會反映在人的情緒、生活方式與存在的困擾之中。
因此,生態心理學並不只是鼓勵人「多接觸自然」,而是引導我們重新思考與理解:
•人類在整個生命系統中的位置。
•心理困境與文明生活方式間的關係。
•人如何重新與自然建立良善互惠的關係。
生態心理學的視角,讓我開始重新思考心理治療中的一個核心問題:
「身為心理治療者的我,是以什麼樣的存在狀態在陪伴個案?」
#治療者的內在曠野
一次督導中,督導提出一個讓我反覆思考的隱喻。
那次,我提出一個讓我感到困難的個案。
當個案的情緒帶著攻擊、競爭或混亂進入治療關係時,我感到非常有壓力、挫折,對個案感到憤怒,甚至懷疑起自己的能力。
督導提到,美國曾有案例讓監獄裡的青少年受刑人接受荒野治療。這群年輕的服役者們在野外只靠徒步行走、生活半年。督導提到,青少年的桀傲不遜在那次的曠野中自然而然地被涵容。
這個生態心理治療的例子,讓我產生一個自我探問:「如果我是一片曠野,這個治療關係會有什麼不同?」
曠野,可以承接生命的野性。
風暴會來,野獸會出現,野火也可能燃燒,但曠野本身並不因此而瓦解。它容納、見證,也讓生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當心理師的存在像一片自然的曠野,是否就能承接住個案的攻擊與撒野。而這樣的承接能力,正是心理治療能夠接住並幫助個案疏通情緒、轉化困境的價值所在。
荒野提供生命所需的一切,但它並不保證任何人的存活。在荒野裡,人仍然需要自己劈柴、生火、捕獵。同樣地,在心理治療中,治療者可以提供關係、空間與支持,但改變並不是由治療者「替個案完成」。療癒的歷程仍然需要個案自己參與並投入其中。
當我將曠野這個隱喻放到治療者的角色認同裡來思考我與這個個案的關係時,我感覺自己內在有一部分改變了。我和這個困難個案的關係開始鬆動。
一個好的治療,可能始於一個足夠好的隱喻,一段好的督導關係也是。
我開始思考:「我能否成為一片足夠廣闊的原野,而不是急著將個案塞進一個他難以適應的文明結構。」
#生態自我:人與自然關係中的自我
生態心理學中有一個重要概念,叫做「生態自我(Ecological Self)」。這個概念最早由挪威哲學家奈斯(Arne Naess)在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中提出。
「生態自我」指的是:人對自我的認同不應該只侷限於此一個體,而應延伸到更廣大的生態自然,將自然視為自我的一部分。
當人感覺自己與森林、河流、土地或其他生命形式存在深層關係時,自我經驗就會擴展。自我的認同也會變得更完整。
我在與曠野的連結裡,體驗到了這種自我的擴展。
在那一次督導之後,我開始反思:
「我的生態自我,如何影響治療關係?影響我與生命中每一個相遇的人的關係?」
如果在某一段關係中,我的狀態像「風」,也許我會更敏感地感知流動與變化。
如果我的狀態更偏向「水」,也許我會更能包容與承接對方的情緒。
如果我更認同於「火」,也許我會更有能力帶出轉化與行動的力量。
與這些自然意象的連結與認同,並不是治療技巧,他們更像是身為一個人,內在狀態、有意識地自我轉換。
當治療者能夠在自己的生命經驗中感受到自然的多樣性,也許治療關係就會出現不同的質地。心理治療不只關乎治療技術,治療者的存在狀態,也至關重要。
這次的督導在生態心理取向的心理實務工作中,為我開啟了一扇窗。提醒了我:
要成為一位生態心理取向的助人工作者,重點不是我對個案使用了什麼生態心理學的技巧。更重要的是:
我能不能成為,與自然建立深刻連結的人。
